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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区浦头镇临时公益性岗位10月招聘公告
来源:扬州站 日期:2024-10-22 浏览

为做好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,浦头镇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,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,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(一)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:

1、江都区户籍,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上、60周岁以下,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上、55周岁以下。

2、身体健康。责任心强。

3、纪律意识强,不擅自行动,服从统一指挥、调度和管理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

政府公职人员(包含村、社区工作人员、队长、组长)及相关家属(包含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岳父、岳母、女婿、儿媳)。

二、报名办法

1、报名地点:浦头镇苏购超市对面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。

2、报名时间:自20241021日起。

3、所需证件:本人二代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近期证件照1张、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》一张(附件1)。

4、咨询电话:0514-86422861

三、聘用及相关待遇

1、根据报名者自身情况,经就业困难人员审核、认定合格后择优录用。

2、工作地点及内容

根据浦头镇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需要到相关村、社区,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。

3、工资待遇

被录用人员与相关村、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,采取非全日制用工(小时工),工资不低于江都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工作期间办理意外险(自行缴纳)。

4、协议用工时间:1-6个月,具体由村、社区与录用人员另行商订,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,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,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,不予缴纳社会保险。

附件: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.xls

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

20241021日      

公告时间:20241021日至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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